文章评论
标题:RE:7名军转干部欲闯两会会场被抓 --作者:未注册网友 --发表时间:2008-03-08 08:28:49 (第1楼) 军转干部上访的这种方式不应该.但是各大军区,各部委,各部门,各单位要关心他们,建议中共中央要求各省.市表彰已转业到地方长期的干部,他们在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企业,自谋职业等地方,一切都是从头开始干一番事业非常好的,比如团长下来当科员.不甘示弱自筹当民营老板的,现在宣传报道,宣传教育太少了.都是互相比,不行就上访.国家要全面考虑.
标题:RE:7名军转干部欲闯两会会场被抓 --作者:未注册网友 --发表时间:2008-03-09 11:38:44 (第2楼) 军人做什么也行,关键是党委运经费来源何处,是税吗,在法律上有规定吗,税只是维持政府和议会的支出,对于政党的支出如何规定在下不知,请高人指点.
标题:RE:7名军转干部欲闯两会会场被抓 --作者:甄亦诚 --发表时间:2008-03-09 11:42:26 (第3楼) 中国军方还在邯郸学步,照猫画虎,“魔鬼”方式培训特种兵。想过没有,这些特种兵退役后如若安置不当,会是怎样的情景。
标题:RE:7名军转干部欲闯两会会场被抓 --作者:未注册网友 --发表时间:2008-03-09 11:13:14 (第4楼) 要求公民当兵尽义务!回到地方安置又推三阻四的,不落实政策,或自行解释中央政策,给予不公的对待!复转军人也只好自己维护和争取自身权益!这有错吗?地方干部进疆进藏要提升一级!在疆在藏服役20多年的干部,回来还要降一二级安排!不都是党的干部,为何是两个标准呢?
标题:RE:7名军转干部欲闯两会会场被抓 --作者:未注册网友 --发表时间:2008-03-10 07:34:24 (第5楼) 利益没得到,心有不甘.实际上,军人转业在国外很正常.吃大锅饭不可能喽
标题:RE:7名军转干部欲闯两会会场被抓 --作者:未注册网友 --发表时间:2008-03-11 07:23:31 (第6楼) 哈哈~~,政府再考虑考虑复员转业安置费的标准,复转军人呢那就再体会体会,看看下岗职工的待遇。没什么大不了的,不就是当了几年和平年代的兵么,有啥了不起的。上访归上访,提意见归提意见,好好的一个会,你们去搅和啥呀。 别说是这种会,就是你家娶媳妇嫁女儿的时候,有些家务事,你还要另行处理呢!!你说不是不是~~~!!!算了吧~你冤?我比你还冤呢。我看你们是瞎当了这些年兵,胡哥温兄已经是很不错的头了。好好做人、好好做事吧,好好活吧~~~!!!
标题:RE:7名军转干部欲闯两会会场被抓 --作者:置身福地 --发表时间:2008-03-11 07:24:20 (第7楼) 哈哈~~,政府再考虑考虑复员转业安置费的标准,复转军人呢那就再体会体会,看看下岗职工的待遇。没什么大不了的,不就是当了几年和平年代的兵么,有啥了不起的。上访归上访,提意见归提意见,好好的一个会,你们去搅和啥呀。 别说是这种会,就是你家娶媳妇嫁女儿的时候,有些家务事,你还要另行处理呢!!你说不是不是~~~!!!算了吧~你冤?我比你还冤呢。我看你们是瞎当了这些年兵,胡哥温兄已经是很不错的头了。好好做人、好好做事吧,好好活吧~~~!!!
标题:RE:7名军转干部欲闯两会会场被抓 --作者:未注册网友 --发表时间:2008-03-11 08:25:49 (第8楼) 毛泽东时期曾说过:军队干部与地方干部一样,都是党的财富。而实际生活中,却截然相反。为什么刘少奇的儿子刘源从地方的副省长调到武警就可以不降职还升官?为什么其他的军队转业干部就必须降职降级甚至连个好单位都找不到? 你看到哪个高官的孩子没有好单位、好职务? 副国级以上的子女只需要参加高考即可,想上哪就上哪! 体制,是一切罪恶之源!
标题:RE:7名军转干部欲闯两会会场被抓 --作者:置身福地 --发表时间:2008-03-11 10:07:18 (第9楼) 别说是这种会议,就是你家娶媳妇嫁女儿的时候,有些家务事,你还要另行处理呢!!你说你们真糊涂不是~~~!!!算了吧~你冤?我比你还冤呢。有多少象我一样经过文革、批孔、反右倾,下过乡、抗过枪、喂过猪、纺过纱、织过布的,后来还不是一鞭子赶了。我看你们是瞎当了这些年的兵,胡哥温兄已经是很不错的头了。别再搞什么文化大革命,别再搞什么共产、公社的就烧高香了~~~!!好好做人、好好做事、好好活着吧!!!
标题:RE:7名军转干部欲闯两会会场被抓 --作者:未注册网友 --发表时间:2008-03-11 10:50:30 (第10楼) 看看下岗职工的待遇。没什么大不了的,不就是当了几年和平年代的兵么,有啥了不起的。上访归上访,提意见归提意见,好好的一个会,你们去搅和啥呀。 别说是这种会,就是你家娶媳妇嫁女儿的时候,有些家务事,你还要另行处理呢!!你说不是不是~~~!!!算了吧~你冤?我比你还冤呢。我看你们是瞎当了这些年兵,胡哥温兄已经是很不错的头了。好好做人、好好做事吧,好好活吧~~~!!!
标题:RE:7名军转干部欲闯两会会场被抓 --作者:未注册网友 --发表时间:2008-03-13 12:00:53 (第11楼) 真要高度重视军人退役安置工作.不是安置部门不尽力,而是政策有缺陷.要不,那些在部队时的好士兵好干部,到地方后,怎么就成了"刺头""捣蛋鬼"了呢?还是安置的有问题.几十年了,教训多多.多少好同志的思想感情在发生变化.快改改吧,别把改革只放在口头上. 不过,那几名干部的做法的确是错误的.
标题:RE:7名军转干部欲闯两会会场被抓 --作者:未注册网友 --发表时间:2008-03-19 08:17:42 (第12楼) 社会太假了
标题:RE:7名军转干部欲闯两会会场被抓 --作者:未注册网友 --发表时间:2008-03-19 08:20:42 (第13楼) 企业军转干部是可悲,可怜,军人可耻,
标题:RE:7名军转干部欲闯两会会场被抓 --作者:未注册网友 --发表时间:2008-03-21 04:01:26 (第14楼) 向7英雄致敬!
标题:RE:7名军转干部欲闯两会会场被抓 --作者:未注册网友 --发表时间:2008-03-21 04:21:06 (第15楼) 得人心者得天下,失人心者失天下。抓人是解决不了问题。 探讨一下企业军转干部问题非常好,有利于解决问题。不要动不动就上纲上线,人无完人、金无足金,任何人的工作不可能做到完美无缺一点缺点都没有!如果有了缺点或不足又不让人提出不同意见。把人民内部矛盾敌我化,以 敌对势力 为理由,遏制民声。采取简单粗暴野蛮行为,封建社会都不会这样干!封得了嘴、封不了心。古人曰:得人心者得天下,失人心者失天下。
标题:RE:7名军转干部欲闯两会会场被抓 --作者:未注册网友 --发表时间:2008-03-22 01:52:04 (第16楼) 标题:RE:7名军转干部欲闯两会会场被抓 --作者:未注册网友 --发表时间:2008-03-21 04:21:06 (第15楼) 得人心者得天下,失人心者失天下。抓人是解决不了问题。 探讨一下企业军转干部问题非常好,有利于解决问题。不要动不动就上纲上线,人无完人、金无足金,任何人的工作不可能做到完美无缺一点缺点都没有!如果有了缺点或不足又不让人提出不同意见。把人民内部矛盾敌我化,以 敌对势力 为理由,遏制民声。采取简单粗暴野蛮行为,封建社会都不会这样干!封得了嘴、封不了心。古人曰:得人心者得天下,失人心者失天下。
标题:RE:7名军转干部欲闯两会会场被抓 --作者:未注册网友 --发表时间:2008-03-24 08:25:23 (第17楼) 古人曰:得人心者得天下,失人心者失天下。
标题:RE:7名军转干部欲闯两会会场被抓 --作者:未注册网友 --发表时间:2008-03-24 09:47:25 (第18楼) 企业军转干的问题这麽多年了,为何老是“挤牙膏”?看来中央和地方十分为难,如不应该解决再哭“也不给奶吃”!干脆饿死他们算了!省得“不安定因素存在”。当兵几十年没有丢了命,付出了不可挽回的青春,转业后没做对不起共产党的事,企业改制应向前发展,企业不行了是中央的问题,难到是军转干把企业搞跨了!共产党提拔了这些人,他们不会反对“自己”的!只是不想丢解放军的人,不丢共产党的人!这些人连饿带气也没几天活头了,全国人民给做个主吧!
标题:RE:7名军转干部欲闯两会会场被抓 --作者:未注册网友 --发表时间:2008-03-24 10:12:19 (第19楼) 问题老得不到解决,又怕两会不知到军转干的问题,才去反映问题的。希望中央能彻底解决军转问题。他们不是去推翻政权,而是去维权的!
标题:RE:7名军转干部欲闯两会会场被抓 --作者:未注册网友 --发表时间:2008-03-24 10:19:26 (第20楼) 18楼19楼道出了军转干的心声,好!好!!好!!!
标题:RE:7名军转干部欲闯两会会场被抓 --作者:未注册网友 --发表时间:2008-03-25 05:30:05 (第21楼) 军人为国家流血是应该的,不论在战争年代还是和平时期,他们的付出是可敬的,任何岗位的工作都与他们无法相比。所以今天的待遇也就不能与其他人相比了!世界其它国家也是这样吗?不是与世界接轨吗?!?!!那个国家也没我们中国“领先”!军转们应感“自毫”与“可耻”!!可怜吗?!
标题:RE:7名军转干部欲闯两会会场被抓 --作者:未注册网友 --发表时间:2008-03-25 05:56:15 (第22楼) 难道中国还有这样的事!在电视里,在报纸上咋没看到这方面的报道?但事实的确是这样的。这麽大的强国连这点小事都解决不了,一定有什么“东西”在作怪!在作天大的怪!!法律赶快出台!
标题:RE:7名军转干部欲闯两会会场被抓 --作者:未注册网友 --发表时间:2008-03-25 06:04:27 (第23楼) 我算了一卦,是中央有些部门在作怪,中央和国家领导人不知军转的事,要不早就解决了。这件事也好办可也难办呀!
标题:RE:7名军转干部欲闯两会会场被抓 --作者:未注册网友 --发表时间:2008-03-25 10:46:50 (第24楼) 人事部的牌子还能挂几天???????
标题:RE:7名军转干部欲闯两会会场被抓 --作者:未注册网友 --发表时间:2008-03-25 11:32:35 (第25楼) 我们多是1975~2000年间退役的转业干部。其中,在军队大规模裁减员额期间转业干部占多数。这部分人有不少是参加过 自卫反击战争,为国流血流汗。现在大多数已近暮年,不少人已怀着政策没落实的终生遗憾离开人世。我们期盼企业军转干部政策尽快落实的急切心情,是不难理解的。企业军转干部政策不落实或没有完全落实的问题,已是不争的事实。由此而引发的上访事件,已成为国内的热点问题,并引起中央的关注。为维护党的威信,维护党的政策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争取早日解决政策不落实造成的历史遗留问题,保障和恢复企业军转干部的“国家干部身份”、政治和生活待遇等合法权益,我们认为有必要再次向党和政府最高权利机构反映我们的问题、提出我们的要求和建议。 我们没有违法,没有推翻党的领导企图、没有颠覆政权的意向、没有篡改社会主义制度言论、没有破坏安定团结的局面、没有打砸抢的行为。那个《法》中也没有不让反映民意的条款。怎么能随意抓人?
标题:RE:7名军转干部欲闯两会会场被抓 --作者:未注册网友 --发表时间:2008-03-25 04:14:22 (第26楼) 不知 方媛记者 发表的真实意图是什么?是杀鸡给猴看,那你就错了。
标题:RE:7名军转干部欲闯两会会场被抓 --作者:未注册网友 --发表时间:2008-03-25 04:14:25 (第27楼) 不知 方媛记者 发表的真实意图是什么?是杀鸡给猴看,那你就错了。
标题:RE:7名军转干部欲闯两会会场被抓 --作者:未注册网友 --发表时间:2008-03-28 09:39:29 (第28楼) 今天的保卫者抓过去的卫国者,这是什么世道,你们这些毛孩子,真不知天高地厚,再如此下去,你们要回家挖祖坟了吧?!连你们的老祖宗都抓,不就是听了什么狗屁命令吗?你们的老祖宗是来反映问题的,不是来冲击会场的,你们应耐心劝说,怎么能动用武力呢,要知道这些老革命哪能是你们这些年轻力壮的对手哟,不信回家问问爷爷去,这做法对吗?!
标题:RE:7名军转干部欲闯两会会场被抓 --作者:未注册网友 --发表时间:2008-03-29 09:43:34 (第29楼) 想必新一届班子能为我们这些老转们从根本上解决待遇问题。狗日的小鬼再别在当中放它娘的狗臭屁了!否则小心你娘被叫驴操死!!!!!!!烂的不可收拾!!!!!
标题:RE:7名军转干部欲闯两会会场被抓 --作者:未注册网友 --发表时间:2008-04-02 04:50:23 (第30楼) 企业军转干部状告国家人事部侵权,北京市中级法院和最高法院收到企业军转干部的诉状后,在法定期限内,又不依法书面答复。依法解决行不通,上两会,以引起代表的注意,可说是无奈之举吧。只是还是应注意方法。不过国家和政府也要依法办事,在法律层面上解决企业军转干部维权诉讼难的问题。
标题:RE:7名军转干部欲闯两会会场被抓 --作者:未注册网友 --发表时间:2008-04-02 04:50:24 (第31楼) 企业军转干部状告国家人事部侵权,北京市中级法院和最高法院收到企业军转干部的诉状后,在法定期限内,又不依法书面答复。依法解决行不通,上两会,以引起代表的注意,可说是无奈之举吧。只是还是应注意方法。不过国家和政府也要依法办事,在法律层面上解决企业军转干部维权诉讼难的问题。
标题:RE:7名军转干部欲闯两会会场被抓 --作者:未注册网友 --发表时间:2008-04-03 11:28:34 (第32楼) 边军转帖 军转政策落实情况与企业军转干部上访问题调查 全国企业军转干部要求落实政策、维护政治生活待遇等合法权益的上访活动,由来已久。如果从1992年个别地方、少数人上访算起,至今已持续了11个年头。上访规模也从个别地方、少数人发展到全国15个省市、成百上千人的联合上访。2001年2月和2002年1月,分别在河南郑州和湖北武汉,发生了数百人、上千人的大规模军转干部上访活动; 2002年4月22日500多名企业军转干部到北京上访的活动,引起了上层的关注;2003年 2月在山西发生了军转干部大规模上访活动,惊动了国家安全部,并派员调查2003年2月,在沈阳又发生了近千名军转干部求见省人大领导的上访事件,领导拒不接待并出动大批公安警察(出动警车153辆,便衣警察1500多人)严厉打压。其他地方也相继发生了互相呼应、规模相当的上访事件。国家安全、公安部门虽然介入干预军转干部上访问题,但上访势头丝毫未减,并有进一步升级扩大之势。 回顾历史,在上个世纪的70年代,也曾发生过军队复员干部进京上访事件。2001年以后陆续发生的军转干部大规模进京上访活动,是建国以来少见的群体性事件。很多人对此不理解,中央有关部门对此也没有思想准备,也没有认真研究上访活动的原因和解决办法,在匆忙之中出台了“两办”发(2001)16号文件,对企业军转干部落实政策的要求予以全面否定,并说他们是想和公务员“攀比”,不能正确对待改革带来的利益关系调整;指责企业军转干部依法有序的维权上访活动是“闹事”、“不稳定因素”、“违法” 等等。16号文件漠视企业军转干部落实政策的合理要求,以及对上访活动的无理指责,激起了全国几十万企业军转干部的强烈不满,他们纷纷上书党中央和国务院,严厉批驳16号文违背历史事实、否定军转干部政策连续性和有效性、对企业军转干部进行诬蔑和打压的种种错误做法,要求党中央撤消该文件。16号文件就象导火索一样引燃了全国各地更多、更大规模的上访活动。 上访人员认为,企业军转干部提出的落实政策、保障合法权益的要求,是有法律和政策依据的,是完全正当和合理的;他们依法有序维护合法权益的上访活动,是宪法、党章和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赋予的民主权利。任何无理指责都是不能接受的,对上访人员的监控和打压也是违法的。 当前,企业军转干部的上访活动,已成为国内的热点问题,也是地方党委和政府深感头疼的大事。正确对待和认真解决企业军转干部的上访问题,应该提到各级党委和政府的议事日程上来了。 一、 企业军转干部上访是怎么回事企业师、团职军转干部是历史上形成的一个特殊群体,是在“文革”后期至军队大规模裁员期间(1975—2000年间)形成的。针对这个特殊群体,这个时期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也做出了一些特殊规定。只有历史地看待这个特殊群体,才能正确认识落实企业军转干部政策的意义,才能正确分析引发上访的客观原因,才能看到政策不落实的危害性,也才能正确对待上访问题,增强落实政策的责任感。 1、企业师、团职军转干部是一群什么人 企业师、团职军转干部是一个在特殊历史条件下形成的特殊群体,同时也是一群被改革抛弃的人。1975年以前,师、团职转业干部一 般是不向企业分配的,基本上全部安排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在“文革”期间(1964—1974),军队曾中断了正常的干部转业安置工作,只有部分退役干部作了复员处理。因此,军队干部特别是师、团职干部大量超编。加之,1980年以后又对1969—1975年7月间复员的大批军队干部改办转业手续,给“文革”后的军转干部安置工作造成了巨大的压力。从1985年开始,军队大规模裁员,大批师、团职干部退出现役,到地方工作。按照党的一贯政策,军队干部转业到地方,一般要安排与原军队职务相应的地方干部职务。这就需要地方有足够的干部职数。但是,文化大革命结束后,在“文革”期间离岗的大批干部重新回到工作岗位,再加上其他原因,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干部严重超编,没有 足够的干部职数和岗位安排师、团职转业干部。在这种情况下,军队师、团职转业干部已不可能全部安排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了。于是,1975年以后,每年都有大批军队转业干部被分配到企业中。其中,分配到企业的师、团职转业干部大约有30万人左右。由于以上原因,大批师、团职干部转业到地方后不但不能进入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不得不分配到企业,而且在职务安排上也采取了降职安排的办法。这样,被分配到企业且降职安排的师、团职转业干部,就成为在这个特殊历史时期形成的一个特殊群体,即在安置上被特殊处理的群体。为了保障被分配到企业去的师、团职转业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不因降职安排而降低,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所以在政策上做了一些特殊的保障性规定。所谓特殊,一言以蔽之,就是不安排相应职务也要享受相应待遇。这是师、团职转业干部放弃到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权利、接受分配到企业去的重要原因,也是党和国家对这个特殊群体所做出的郑重承诺。 政策上的特殊规定主要是“两个不变”,即身份不变,待遇不变。 第1、 国家干部身份不变 国发(1975)170号文件规定,“军队转业干部分到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仍属国家干部。”国发(1978)52号和中发(1978)104号文件都规定,“转到企业的军转干部仍属国家干部。”政联字(1980)6号文件规定,“改办的转业干部,均为国家干部。”中办、国办、中央军委办发(1983)26号文件规定,“复转干部均是国家干部,应统一由人事部门管理。” 国发(1993)36号文件规定,“对到外商投资企业、行政企业、联营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出国(境)留学的转业干部,可保留其干部身份和档案工资。” 中发(1998)7号文件规定,“军队干部是党和国家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办发(2001)3号文件规定,“军队转业干部是党和国家干部队伍的组成部分。”第2 师、团职转业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不变保证军队师、团职转业干部原有待遇不因降职安排而降低的原则,可以追溯到上个世纪50年代。政务院财政部字180号令规定,“军队转业人员的待遇以不降低其在军队原来享受之待遇为原则。”以后,从1965年到2000年间出台的所有军转干部安置政策,都明确规定:对师、团职转业干部,要根据转业干部原军队职务安排相应的职务;不能安排相应职务的,应分别享受地方地(市)、县(处)级干部待遇。1981年国务院、中央军委曾发出了《关于师、团职转业干部政治、生活待遇不变的通知》[国办发 (1981)18号]。此后出台的所有军转干部政策,都贯彻了该通知这就是党和国家对在特殊历史条件下形成的企业师、团职军转干部特殊群体所制订的特殊政策。这是对企业师、团职转业干部合法权益的政策保护。毫无疑问,这种政策应适用于2000年以前转业的所有师、团职军转干部,那种“政策只管一年”的说法是毫无根据的。 为了适应新时期的国情,2001年出台了《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发生了较大变化,并且不再往企业分配师、团职转业干部。这既体现了党的政策与时俱进的特点,也是汲取了师、团职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在企业难以落实的教训。 2、企业师、团职转业干部为什么上访:师、团职转业干部队伍,大致由三个不同时期转业的干部组成。一 是1953年12月31日以前入伍转业的干部;二是1954年1月1日以后入伍、2000年以前(包括解放战争后期、抗美援朝时期)转业的干部;三是2001年以后转业的干部。企业师、团职转业干部主要是1975以后、2000年以前转业的,大约有25万人左右。其中大部分是团职干部,师职很少。企业军转干部中还有相当数量的营以下干部。解放战争后期和抗美援朝时期入伍转业的干部、1954年以后入伍、1984年以前转业的干部都已退休。1985年以后、大规模裁员时期转业的师、团职干部也陆续退休。从政策待遇上来看,是两头甜、中间苦。对1953年12月31日以前入伍的转业干部,都享受离休待遇,由国家养起来了;2001年以后退役的转业干部,实行退役金制度,由国家包下来了。惟独1954 年以后入伍、2000年以前退役被分到企业去的转业干部,被抛在一边没人管了,处于“水深火热之中”,生活和生存失去了保障。特别是退休后,由于退休费计算基数封顶,只能拿在职时工资的1/2左右,不少人的生活陷入困境,严重者面临生存危机。被分到企业的师、团职转业干部,本来是有政策保障的。如果政策落实了、合法权益得到了保障,也会象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转业干部一样,有稳定的收入、标准住房和医疗待遇等。但是,只因企业军转干部政策不落实或没有完全落实,他们的政治、生活待遇等合法权益受到严重损害,才使他们的生活陷入困境,生存出现了危机。 军转政策是转业干部的生命线,政治、生活待遇等合法权益是转业干部的生存保障。企业师、团职军转干部目前的困境,完全是由于政策不落实、合法权益没有得到保障造成的。事实上,从转业干部 到企业的那天起,除了工资待遇按当时的政策进行了套改之外,其 他如职务安排、政治生活待遇等,基本没有落实。随着企业改革的深入,行政当局和企业借口企业改制,把落实军转干部政策同改革对立起来,否定军转干部政策的有效性而不予落实,使军转干部的政治地位、人格尊严和生活待遇等,受到极大的损害。正如地方流行的顺口溜所说,“什么大校上校,转到地方一律无效;什么师职、团职,分到企业一钱不值”。这正是企业师、团职转业干部现实处境的生动写照。 军转干部在职的时候,他们识大体、顾大局,服从企业改革的需要,体谅企业的困难,没有过多地考虑政策不落实给自己造成的损害,指望退休时能落实退休政策,过上有保障的生活。但他们的指望又落空了。退休时一律按工人给办理了退休手续,发了《职工退休证》。不但被剥夺了国家干部身份,与国家干部身份相关的退休金、医疗等待遇也完全没有兑现。正是在这种情况下,他们才被迫以政策为依据,通过正常的组织渠道,依法向有关部门申诉,反映政策不落实、合法权益受侵害的问题,提出落实政策、保障合法权益的要求。 当初,他们的申诉行为还不能说是上访活动。只是在申诉无果的情况下,企业军转干部才同病相怜地走在一起,或集体、或派代表走上了充满艰难险阻的维权上访之路。申诉也好,上访也好,其结果只有一个,那就是轻则置之不理——有关部门对转业干部提出的问题和合理要求,一概不表态,既不承认,也不调查研究,更无解决问题的诚意;重则无理指责--说上访活动是“闹事”、“不稳定因素”,并采取各种违法手段对上访者实行监控和打压。 由此可见,企业军转干部的上访活动,完全是由于政策不落实、他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造成的。他们的要求是正当的、合理的,是有充分政策依据的。他们的上访行为,是宪法、党章和信访条例等赋予的民主权利,是任何部门、任何人都无权用行政权力进行干预和阻止的。公民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行动,只要不是法律明文禁止的,任何行政干预都是违法的,更不能动用专政工具进行打压。 军转政策不落实,企业军转干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军转干部上访的内在原因,而行政当局对付上访活动的错误做法,则是激发上访活动升级扩大的外在原因。 3、行政当局是怎样对待军转干部上访的 毫无疑问,企业军转干部依法有序的维权上访活动,其性质属于人民内部矛盾。在新时期如何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人民内部矛盾明显增多。近年来各地发生的群体性事件绝大多数是由人民内部矛盾引起的。我们要从调 动一切积极因素、巩固党执政的群众基础、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极端重要性,扎扎实实地做好工作。要坚持运用民主协商、说服教育的方法,依据有关政策和法律规定,及时妥善地处理人民内部矛盾。” 企业军转干部上访,其指导思想是依靠政策,依法上访;其目的是讨回公道,落实政策,兑现政治、生活待遇。他们没有任何政治企图,也不危害社会,更没有妨碍他人。上访活动完全控制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其上访行为,大而言之,是为了维护党的威信、维护党的政策的严肃性,从根本上消除引发不稳定的因素--政策不落实造成的社会不公;小而言之,是依法维护自身最基本的人权——生存权。他们上访所反映的问题,是客观存在的,实事求是的;他们所提出的要求,是有理有据、合情合理的。 企业师、团职转业干部,是一个具有高度政治觉悟的特殊群体。他们是曾把生命交给祖国和人民、对国防建设做出过重要贡献的人,是识大体、顾大局、有理性的人,是有很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法律意识的人,是有坚强党性原则的共产党人。他们没有任何越轨行为。所以,各级党委和政府,理应善待他们,倾听他们的呼声,关心他们的疾苦,实事求是地落实有关政策,把党和国家给予他们的合法权益还给他们,从根本上解决他们的实际问题。 但是,有些政府部门负责人在接待军转干部时,却摆出一副盛气凌人、不屑一顾和麻木不仁的样子,甚至用侮辱人格的语言说什么“穷当兵的,有什么了不起”。还有的领导公开讲,“军转干部到 企业工作是投错了胎,命里注定”。还有的说“到企业吃亏了才要求落实政策,早干什么去了?”,“你们要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到企业就得随企业”。我们的政府官员们,你们吃着人民,喝着人民,怎么能这样对待转业干部呢? 对转业干部的态度问题还在其次。更有甚者,有的地方(如沈阳市)竟动用大批警察打压上访的军转干部,甚至对80多岁的抗美援朝时期的志愿军老干部大打出手。还对军转干部采取专政措施,采用跟踪、异地监视居住(有的异地拘禁达12天之久)、“四 陪”(陪吃、陪住、陪玩、陪行)等恶劣手段限制人身自由。当军转干部质问警察这种违法行为时,警察说,“是领导让我们这么干的,就是不许你们上访,出来就收拾你们。”法制国家,警察如此 行径,叫世人如何评说? 至今,企业军转干部上访活动已波及全国15个省市,如辽宁、江 苏、山东、河北、河南、安徽、湖北、陕西、山西、吉林、四川、湖南等。而企业军转干部政策落实较好的地方,如福建泉州、湖北荆州等,则没有发生上访活动。落实政策、正确对待和认真处理军转干部的上访问题,是政策性非强、非常严肃的政治问题,是关系到党的威信、国家形象和政府 诚信的大问题,是取信于民、取信于军的问题,更是关系到社会稳定、军队建设大局的问题。所以,对军转干部的上访问题,只能用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办法来解决,绝不能混淆矛盾性质,采取激化矛盾的办法来解决,更不能用对付敌人的办法来对待昔日这些共和国的保卫者。否则,就是制造悲剧,自毁长城。 二、 党和国家对军转干部有什么政策 建国以来,军队每年都有一批干部退出现役,转业到地方工作。为了安置好转业干部,每年都要出台相应的安置政策。2001年12月28日,国家发布实施了《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各省也制订了相应的实施细则。从此,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走上了法制化的轨道。 从《办法》发布实施前的安置政策来看,虽然政策文件年年有,好象一年一个令,但其基本的原则和条文都是一样或大同小异的,政策精神是一贯的、连续的,具有很强的历史继承性。归纳起来,历来军转干部安置政策的基本原则有以下几点。 (1) 安置好军队转业干部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地方政府对转业干部要妥善安置。 (2)不降低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原来所享受之待遇。 (3)军队转业干部均是国家干部,应由人事部门统一管理。 (4)师团职转业干部是安置工作的重点,应按照其原军队职务安排相应的职务,享受当地地(市)、县(处)级干部待遇;不能安排相应职务或降职安排的,应分别享受地方地(市)、县(处)级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 (5)对军队转业干部应优先安排住房,并参照其原军队职务享受所在单位相应职级干部的住房标准和优惠政策。 (6)军队转业干部享受与其原军队职务等级相应的地方同职级干部的医疗待遇。 (7)军队转业干部退休时,所任职务等级低于转业时原军队职务等级的,按照与其原军队职务相应的地方干部等级办理退休手续,享受相应待遇。 (8)对分配到企业的军转干部,要切实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上述原则和精神,体现在建国初期至2000年中办、国办和中央军委办公厅等下发的几十份政策文件中。其中,尤以中发(1998)7号文件最全面、最充分、最具体地体现了上述原则。 按照中央政策的原则和精神,地方政府也相应地制订了实施办法,并强调军转干部接收单位要认真地贯彻落实。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既是党的意志的体现,也是党和国家对军转干部的郑重承诺,更是对军队转业干部合法权益的政策保障。党的军转干部安置政策,对加强军队建设和地方社会主义建设起了重大的作用。尤其是《办法》实施后,使军转干部安置工作有了法律的保障,减少了地方在安置工作中的随意性,彻底消除了转业干部的后顾之忧。但需要指出的是,《办法》只适用于其公布实施后转业的干部,而对此前转业的干部特别是企业军转干部的合法权益,却未做任何保障性规定。一般认为,至少应重申对此前转业的干部继续贯彻执行以前的政策,重申原有政策的有效性,并保证落实。遗憾的是,《办 法》并未做出这样的规定,不能不说是一种缺陷和遗憾。所以,对以前转业的干部来说,他们有一种被歧视、被抛弃的感觉。同是转业干部,只因转业时间不同,没有赶上好时候,在待遇上就有巨大的差别,这不仅有失公正,也违背了军转政策的连续性原则。一般认为,对军转干部应一视同仁,不能厚此薄彼,不能执行双重政策、双重标准,更不能人为地制造差别待遇。否则,对以前转业的几十万企业军转干部,是极不公正、极不负责任的。 三、 军转干部政策落实了没有 军转干部政策落实情况,不能一概而论。因为在不同地区、不同单位,落实情况是不同的,结果更是不一样的。总的来说,在经济发达地区,落实较好,在经济相对不发达地区,落实不好;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落实较好,在企业落实不好。因此,军转干部的境遇因政策落实情况不一样而有天壤之别。1、军转政策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落实了总的来说,军转政策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基本上落实了,转业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等合法权益得到了完全的保障。所以,他们在职时衣食无忧,退休后更无后顾之忧。他们没有承担改革带来的任何风险,也未对改革付出任何牺牲,而是尽享改革的成果,享受公务员的各种优厚待遇。师、团职转业干部即使降职安排,也会保证其享受地(市)、县(处)级干部待遇。特别是退休后,他们享受与企业完全不同的退休政策待遇,退休工资、医疗等待遇与在职时所差无几,除了失去“官位”和部分特权外,他们应有尽有,日子过得甚至比在职时还滋润。2、军转政策在企业不落实或没有完全落实被分配到企业的军转干部,情况可就惨了。军转政策基本不落实或没有完全落实,转业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等合法权益受到严重损害。有人说,“企业军转干部是被改革抛弃的人。”“好多企业军转干部已成为‘低保’对象,这不是好事,他们是小康社会的‘叫花子’”。这就是在改革时代、小康社会中企业军转干部的社会形象。具体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1) 转业干部的国家干部身份被剥夺,军转干部进入企业即变为企业干部,未安排职务的连企业干部也不是,沦为一般职工--真是剥夺你的干部身份没商量。谁都知道,企业干部和国家干部是不一样的。由于有关企业军转干部的国家干部身份的政策不落实,他们不仅失去了国家干部身份,更重要的是失去了作为国家干部所应有的一切政治生活待遇等合法权益。(2) 职务安排大打折扣,绝大多数降职安排,部分没有安排任何职务降职安排或没安排职务的转业干部,也未按政策规定享受与原军队职务相应的地方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据对河北保定市部分企业师、团职转业干部的调查显示,降职安排的占98.5%。其中,降为副科级的为48.1%,沦为工人的为41.3%,下岗的为15.7%。由于职 务安排不落实,给转业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带来一系列不良后果,如工资调整、住房、医疗等,凡与职务相关的待遇,只能按所任企业职务或无职务的工人等级确定,使他们在政治地位、经济收入等方面遭受重大损失。(3)工资待遇不落实,应该说,转业干部由军转办分配到企业时,是按当时的政策套改了工资。但问题是进入企业以后,企业调资时是按实际任职等级确定工资待遇的。降职安排或无职务的转业干部,只能享受实任企业职务或工人等级的工资待遇。仅此一项,就使转业干部在经济上吃好大的亏,有处级职务和没职务的团职转业干部,其工资收入相50%左右。按政策规定,不管所安排的职务低于原军队所任职务或 无职务,都应享受与原军队职务相应的地方同职级干部的工资待遇。这是转业干部工资待遇的政策保障,但完全没有落实。根据对河北保定市部分企业军转干部的调查显示,截止到2002年底,企业军转干部无工资的占3.8%,月工资150~600元的为33.65%, 800~900元的为14.4%,1000~1200元的仅为6.7%。另外,还有下岗、内退、被买断工龄(包括军龄)的,他们的工资毫无保障。4)住房待遇没完全落实 。按中发(1998)7号文件规定,“军队转业干部应参照原在军队时的职务享受所在单位相应职级干部的住房标准和优惠政策。”但是,由于企业住房条件不同,这一规定也未完全落实。住房条件好的单位,基本落实了,团职干部享受处级住房标准(如建筑面积 78.8平方米);住房条件不好的单位,则基本上没有落实。根据对河北保定市部分企业军转干部的调查显示,无住房的占1.03%,住房面积不够的占80.1%,所欠面积也未在房改时给予补偿。部分企业尽管落实了转业干部的住房,但和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相比,同级干部的住房条件就大不相同了,可以说有天壤之别。因为转业到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干部,是按地方党政机关干部的住房标准 落实的,而企业的转业干部,是按企业的住房标准分配住房的。所以,在住房待遇上,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的转业干部,执行的是双重政策、双重标准,是不公正的。(5)医疗待遇无保证。在企业,医疗待遇是按企业行政职务等级确定的。凡降职或无职务转业干部,都未享受到政策规定的医疗待遇。以保定某公司为例,科级正团职转业干部,只能享受企业科级待遇,每年的医疗费为300元。根据对河北保定市部分企业军转干部的调查显示,100%未享受政策规定的医疗待遇。(6)退休待遇政策完全没有落实当年分配到企业的师、团职转业干部,现已陆续退休。退休政策能否落实,决定了转业干部晚年生活和生存的质量。按政策规定,“所任职务等级低于转业时原军队职务等级的,按照与其原军队职务相应的地方干部等级办理退休手续,享受相应待遇。”但是,在企业的师、团职转业干部,除个别地区外,都毫无例外地按工人办理了退休手续,发给《职工退休证》,被彻底剥夺了国家干部身份,丧失了国家干部的退休待遇。退休金的计发基数,也是按所在企业实任职务退休时若干年前的工资总额和社会平均工资计算的,按企业职工退休办法办理退休手续。退休金和在职时的工资相差 50%左右。即使在职时工资再高,退休时也带不走。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的退休办法不一样。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军转干部,退休时能拿在职时工资的95%左右。退休政策不落实,对企业军转干部的伤害最大。因为它关系到转业干部晚年的生活和生存。不少转业干部退休后无工资收入,生活无保障,出现了生存危机。有的贫病交加,难以维持生计。根据对河北保定市部分企业部分军转干部的调查,企业团职转业干部退休后,退休金最低的只有150元,最高的也不过1200元。大多数在500—600元左右,只相当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团职干部的1/3~1/4左右。以辽宁省为例,退休金最低的每月只有210元,大多数在300—600元左右。靠这点钱养家糊口,根本无法生活。 值得一提的是,有些地区已开始纠正这种退休政策不落实的状况,如福建泉州、湖北荆州市、河南南阳等,已着手或已落实企业军转干部退休政策,对已按工人办理了《职工退休证》的军转干部,重新按国家干部办理《干部退休证》,享受地方干部退休待遇,所需资金从社会统筹中解决。除上述不落实的情况外,在企业的军转干部,凡和职务有关的其他政治、生活待遇,如看文件、听报告、书报费、差旅费等,都因职务安排不到位而受到损害。 3、企业军转干部政策为何不能落实 企业军转政策在很多地区不落实或没有完全落实的问题,已是不争的事实,而且带有普遍性,应当引起全社会的关注。至于为什么不能落实,令人百思不得其解,怎么也找不出不能落实的法律依据和正当理由。有人说是“改革造成的”,但改革不是“无法无天”,不是否定一切。改革可以改掉不合理的规章制度,但没有哪一项改革法规明确否定军转政策,也没有说在企业改革中可以不执行军转政策。国务院废止的政策文件中,也不包括军转政策。所以说,企业军转政策之所以不能落实,人为的因素可能是主要原因,但也不能排除其他政策方面的因素,如在某些有关企业改革的政策法规中忽略了对企业军转干部合法权益的保护,某些部门片面理解某些法规条文,在近年出台了一些否定企业军转政策、侵害军转干部合法 权益的政策文件,如“两办”发(2001)16号和人发(2002)59号文件等。 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军转政策落实与不落实的两种情况、两种结果来看,同一个军转政策,为什么在某些地区能落实,而在某些地区不能落实?为什么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就能落实,而在企业就不能落实呢?同为军转干部,为什么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在企业会有两种完全不同的境遇呢?在我们依法治国、讲究社会正义和社会公正的社会主义国家,这的确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一般认为,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1) 上级主管部门只管制订政策,不管落实政策 在中国,政策落实难的问题普遍存在。特别是需要地方财政或企业出钱来落实的政策,落实起来就更难。一项政策出台后,能否落实、如何落实,对落实情况如何监督检查,就没了下文。经验表明,任何利民的政策,没有财政支持,没有上级的督促检查,单靠“当作政治任务”来抓,单靠执行单位的自觉性,是很难把政策落实好的。 (2)以部门文件否定中央文件,或用实用主义态度随意解释政策 “两办”发(2001)16号、人发(2002)59号文件,是以部门文件否定中央和国务院一系列军转干部政策的典型例子。其基本政策指导思想是借口企业改革,否定企业军转干部政策的连续性和有效性,否定军转干部的合法权益。某些职能部门还用实用主义的态度、站在与军转干部利益对立的立场上随意解释政策,怎么对企业军转干部不利,就怎么解释,令人费解。如,关于军转干部退休政策,他们解释说只适用于江主席决策实施的“50万裁军时期”的转业干部,不适用于邓小平同志决策实施的百万裁军时期的转业干部。这种解释不但是极不负责任的,在政治上也是有害的。还有,他们说“新政策出台后,旧政策就自动失效”,“军转干部安置政策只管一年”,“分到企业就随企业,按企业的规定办”等等。很显然,上述文件已成为落实军转政策的“绊脚石”。 (3)为政者依法治国、执政为民的政治素质不高 某些地方当局挑战党的政策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对军转政策采取自由主义态度,政策要不要落实往往取决于以个人理解或意愿,想落实就落实,不想落实就不落实。对于为什么有的地方落实了,有的地方就不能落实的问题,他们说是因为对政策的“理解”不同。某些当权者确实有超乎常人的“理解”能力--能把政策明文规定的有利于企业军转干部的条款,“理解”成“过时”、“失效”;也能通过“理解”把政策中没有的不利于军转干部的内容无中生有。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他们总是站在与企业军转干部利益对立的立场上考虑问题,难道他们有心理障碍不成?经验表明,有些地方干部,只对上级、对自己的“乌纱帽”负责,而对政策所系的公民利益漠不关心。他们可在防控军转干部上访问题上对上级立“军令状”,而对政策不落实给军转干部造成的损害则麻木不仁。抓稳定没有错,关键是怎么抓。只抓上访而不抓落实政策,是舍本求末;抛开落实政策去抓稳定,是缘木求鱼。只抓上访而不抓落实政策的做法本身,就是制造新的不稳定因素。对企业军转干部目前的生存状况,只承认“确实存在实际困难”,但认为“这是改革造成的”,不承认是由于政策不落实造成的。在政策是否落实的问题上,他们一方面对上级谎报政策都落实了,不存在不落实的问题;另一方面 又对上访军转干部说“你们的问题都向上级反映了,这是全国性的问题,不是我们能解决的问题,需要中央通盘考虑来解决”。他们欺上瞒下,耍两面派。总而言之,企业军转干部政策之所以不能很好地落实,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行政当局在落实政策问题上的不作 为造成的,他们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4) 企业对军转干部安置政策有抵触 企业认为,给企业分配军转干部,增加了企业的负担。企业改制以后,国家不再管企业的死活,企业自负盈亏,自己养活自己。所以,有的企业负责人说,“我承认你转业干部对国家有贡献,但对我企业没贡献,凭什么让企业养活你们?你门是国家干部,应由国家养活你们,应该吃皇粮。”还有的人说,“政策说得再好有什么用?好话谁不会说,只不过是官样文章而已,不可能落实。”所以,在企业军转政策是能不落实就不落实,党的政策权威性和严肃性荡然无存。经验表明,在改革开放时代,光有政策不给钱的军转干部安置办法,在企业是很难行得通的。 2001年以后不再往企业分配转业干部,就是汲取了以往军转干部政策在企业难以落实的教训。 (5) 某些政策缺陷妨碍军转政策的落实 应该说,不同时期的军转政策,适应了不同时期的国情和军情,是与时俱进的,对军队建设起了重要作用。但是,也应该看到,在政策指导思想和政策设计上存在一些不完善的地方。特别是在企业改制过程中,军转干部政策如何适应企业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如何处理好改革与落实企业军转干部政策的关系,如何保障军转干部的合法权益在企业改革中不受侵害,上位法规如何照顾下位法规的历史继承性 | |